中國“雙碳”目標提出五周年后,正式進入到下一個五年周期,一系列國際國內的重大事件即將落地:
1.中國碳達峰目標實現,碳排放量從“爬坡”轉向“下坡”
2020年9月22日,中國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提出,二氧化碳排放力爭2030年前達到峰值,努力爭取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,即“雙碳”目標。
我國的“雙碳”目標包括兩個階段:2030年碳達峰,碳排放量達到峰值,之后逐步回落;2060年碳中和,溫室氣體排放量,通過植樹造林、節能減排等形式抵消,實現“凈零排放”。 2030年是“十五五”的最后一年,也是中國碳達峰目標的實現之年!笆逦濉币巹澖ㄗh提出“積極穩妥推進和實現碳達峰”。
2.碳排放雙控開啟,從強度控制為主轉向總量控制之主
2011年3月,“十二五”規劃首次把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作為約束性指標,“十三五”規劃繼續列為約束性指標;2021年3月,“十四五”規劃提出“實施以碳強度控制為主、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”。
2025年是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控制制度的收官之年,2026年實施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。
2024年8月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》,提出“十五五”時期,實施以強度控制為主、總量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,碳達峰后,實施以總量控制為主、強度控制為輔的碳排放雙控制度。
3.全國碳市場重點行業全覆蓋,從免費分配轉向免費和有償分配相結合
2021年7月16日,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啟動上線交易。2025年3月,全國碳市場迎來首次擴容,納入水泥、鋼鐵、鋁冶煉,覆蓋二氧化碳排放量占比超60%,配額基于經核查的實際碳排放量等量分配。
我國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發電、鋼鐵、建材、有色、石化、化工、造紙、航空等重點行業,這八個行業占到了二氧化碳排放的75%左右。
2025年8月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》,提出到2027年,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基本覆蓋工業領域主要排放行業;到2030年,基本建成以配額總量控制為基礎、免費和有償分配相結合的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。
4.自愿減排市場重點領域全覆蓋,從國內鼓勵到國際接軌
2024年1月22日,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啟動。截至目前,生態環境部發布了18項溫室氣體自愿減排(CCER)方法學,涵蓋了能源、建筑、工業、農業、林業等領域。
根據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研究和國際合作中心印發的《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設計與實施指南》,列出了自愿減排方法學的16個領域:能源產業(可再生/不可 再生資源)、能源分配、能源需求、制造業、化學工業、建筑業、交通運輸業、采礦/礦物生產、金屬生產、燃料(固體、石油和天 然氣)的逸散性排放,鹵烴、六氟化硫的生產 與使用過程中的逸散性排放,廢物處理處置、林業和其他碳匯類型、農業碳捕集、利用和/或封存。
此外,2024年11月,第29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(COP29)通過了《巴黎協定》第六條國際碳市場機制。
2025年8月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關于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加強全國碳市場建設的意見》,提出到2027年,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實現重點領域全覆蓋;到2030年,建成誠信透明、方法統一、參與廣泛、與國際接軌的全國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市場。
5.國家碳達峰試點達到100個,從先行先試到示范引領
2021年10月,國務院印發《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》提出“選擇100個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園區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”。
2023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布了首批碳達峰試點名單,25個城市、10個園區(新區)入選;2025年3月,第二批國家碳達峰試點名單公布,共27個,包括15個城市(城區)、12個園區,兩批合計62個。
也就是說,“十五五”期間還剩38個碳達峰試點。
6.國家零碳園區達到100個,從“散點突進”轉向系統集成
國家發改委明確提出,“十五五”期間,我國將力爭建成100個左右國家級零碳園區”。
2025年12月23日,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名單(第一批)公布,覆蓋全國31個省級行政區,共納入52個園區。
也就是會所,“十五五”期間還剩48個國家零碳園區。
7.國家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成,從組織碳到產品碳
2025年1月10日,由生態環境部與國家統計局聯合牽頭建設的“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”(第一版)正式上線,標志著組織碳排放核算有了權威參考,也為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奠定了基礎。
12月,生態環境部辦公廳、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、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等七部門聯合印發《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建設工作指引》,提出到2027年初步構建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,2030年基本建成覆蓋范圍廣、數據質量高、國際影響力強的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。
2025年1月、12月,生態環境部、國家統計局、國家能源局先后發布2023年、2024年電力碳足跡因子數據
8.歐盟“碳關稅”正式實施,“碳足跡因子+碳足跡標識認證”聯合“突圍”
2023年,歐盟通過了碳邊境調節機制(CBAM),首批納入了鋼鐵、水泥、鋁冶煉、化肥、氫氣和電力,并設置2023年10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為過渡期,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2025年12月17日,歐盟委員會發布碳邊境調節機制新草案,將從2028年起將180種鋼鐵和鋁密集型下游產品納入覆蓋范圍,包括機械、電器和專用工業設備,其中94%為工業產品,平均鋼鋁含量79%,主要用于重型機械;其余6%為家用電器產品。未來,歐盟可能進一步擴大范圍至水泥、化肥和氫氣等行業。
為了應對以歐盟“碳關稅”為代表的國際綠色貿易壁壘,我國一方面推進產品碳足跡因子庫建設,另一方面推進碳足跡標識認證。
2025年7月,市場監管總局、生態環境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《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認證目錄(第一批)》,涉及鋰電池、光伏產品、鋼鐵等12類產品17個認證目錄。
9.碳預算時代來臨,地方、行業、企業、項目、產品碳管理“五位一體”
2024年8月,國務院辦公廳印發《加快構建碳排放雙控制度體系工作方案》提出“建立地方碳排放目標評價考核制度”:將碳排放雙控指標合理分解至各省份,建立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,推動省市兩級建立碳排放預算管理制度。
從實施節奏上,“十五五”時期,各地區根據碳排放強度降低目標編制碳排放預算并動態調整;“十六五”時期及以后,推動各地區建立碳排放總量控制剛性約束機制,實行五年規劃期和年度碳排放預算全流程管理。
這也意味著,地方碳考核、行業碳管控、企業碳管理、項目碳評價、產品碳足跡等政策制度和管理機制集齊。
10,溫室氣體清單“年度化”,區域、園區、組織、項目、產品碳核算“五位一體”
2024年10月,國家發改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《完善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工作方案》,提出“建立全國及省級地區碳排放數據年報、快報制度”、“按照國際履約要求,逐年編制國家溫室氣體清單”。
先看國家溫室氣體清單,21世紀以來,我國通過4次“氣候變化信息通報”、4次“氣候變化兩年更新報告”以及1次“氣候變化雙年透明度報告”,總共公布了9個年度的國家溫室氣體清單。在氣候變化日益加深的背景下,國際履約要求也持續強化,國家清單編制的頻次呈現“年度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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